陕铁院关于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01-10浏览:3377设置

     陕铁院关于申报陕西省教育厅

     2011年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处):

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准备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研发;坚持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服务,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注重实效;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人才、科技优势,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一批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为建设西部强省和和谐社会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二、资助的范围和条件

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三章资助范围与条件。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产业化培育(中试)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和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目标、已完成实验室研究,经中试培育后可转化进行生产的项目。
      2
.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重点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
.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
.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我院可申报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

四、对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能申请201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

五、请各申报人12日前先向科技信息处报名,以便建立个人用户。报名时注明所在部门和职称。

 六、申报者须提交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简表及可行性报告的纸质文档两份,228报科技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

系统将在110正式开通。

联系人:吴宪洲

咨询电话:222128513992340597

科技信息处

2011110

附件1:关于申报201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2:科研申报人文.doc科研申报自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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