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铁院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时间:2012-05-06浏览:1765设置


        5月3日上午,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在11楼会议室举行集体学习会议,特别邀请青年教师赛教一等奖获得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任课教师李莉担任主讲,为与会人员作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辅导讲座。党委中心组成员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现场


        李莉在讲座中首先简要介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随后分别从《刑事诉讼法》修订的原因、修订的宗旨和修订的内容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今年“两会”《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亮点热点。讲座最后,她结合个人思考,谈了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评价和期望。她表示,修正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应新形势下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需要,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

    党委书记王晖主持本次学习会,并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刑事诉讼法这一次修改,顺应了时代潮流,顺应了国情民意。特别是新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是刑事诉讼法落实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彰显了我国立法与司法全新的理念,体现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他要求,全院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全省第六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精神,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水平。使广大教师成为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使青年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学院的管理在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有序、健康发展。他最后还特别指出,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就是要不断创新,既可以邀请专家作报告,也可以邀请青年教师作报告,这既是一次集体的学习,同时也是对青年教师的锻炼。(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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