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至10日,陕西省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羽毛球比赛在长安大学举行。学院羽毛球代表队在比赛中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最终喜获高职高专和民办本科院校组第五名(团体三等奖),并被授予了高职高专组唯一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取得了比赛成绩和体育道德的双丰收。道桥5095班宋琳同学被评为优秀运动员。

比赛现场
据悉,本次比赛由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长安大学承办,共有31所普通高校的491名运动员参加,是我省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羽毛球比赛举办以来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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