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财政厅发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的函》(陕财办采函〔2020〕28号),对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先进的二十八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学校属全省获得通报表扬的三所高校之一,其余两所为本科院校。
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严格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政府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政府采购工作获得省级主管部门、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的一致认可。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扎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为我校“双高”建设及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吕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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